问题编号:[170886]
问题标题:换货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客户原来从上海以对外承包出口方式出运一批变压器,其中一台变压器到了目的港,投入使用后,发现变压器坏了,请问是否可以以换货的形式,从上海重新出运一台新的变压器(型号与原来坏的那台相同)到目的港,然后将坏的那台变压器换回,如果可以的话,这种情况属于哪种贸易方式,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建议以“其他”方式退回原有货物,以“无代价抵偿”方式申报出口新的货物,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一节。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