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纪人是指依照个体工商户及经纪人管理等有关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经纪活动的经纪人。
申请个体经纪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固定的业务场所;(2)有一定的资金;(3)有一定的从业经验;(4)符合《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其他规定。个体经纪人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和《经纪职业资格证书》后,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个人独资经纪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经纪人是指由具有《经纪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合伙设立的经纪人事务所或其他合伙经纪人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合伙经纪人必须符合开设合伙企业的上述条件。合伙经纪人是自然人的自愿联合,实际享受权利、承担责任的是每一个合伙人,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人对经纪人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合伙经纪人与个体经纪人一样,也属于自然人经纪人。
公司经纪人作为法人经纪人的一种主要形式,是与自然人经纪人相对应的经纪人组织形式,这类经纪人大多是以经纪公司的形式出现的。公司经纪人是指按照公司法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建立起来的企业或公司组织,专门进行经纪活动的经纪人。对公司经纪人的理解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其一,公司经纪人是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其二,公司经纪人实行企业法人制度;其三,公司经纪人负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经纪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规定的条件,并按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由五人以上发起,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发起人和其他投资者认购公司发行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