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高速面临25亿索赔
2009年9月,中海外中标波兰一段高速公路的修建工程,这是欧盟国家首个正式交付给中国人的建筑工程。但就是这首个中国在欧盟的建筑工程,目前却已经因为当年中海外没有准确地估算出工程成本价,加上波兰供应商联手涨价封杀中海外,导致实际造价远远高于中标价,中海外赔光家底,不得不停工。
中海外联合体是于2011年5月中旬,因拖欠分包商工程费用而被迫停工,整个项目因成本管理失控、无法获得合同外工程变更补偿等种种原因,面临3.94亿美元(约合25.45亿元人民币)的潜在亏损。最终,业主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公开宣布解除与中海外联合体签署的工程承包协议。
6月13日,管理局宣布终止合同时,波兰高速公路管理局法律科主任特罗申斯基对外透露,双方在合同终止前进行了将近一个月的磋商;磋商未果的主要原因在于额外资金支付的分歧,中方因工程成本超标而要求波方额外支付2.5亿欧元。
根据惯例,管理局可因天气变化等不可预期的因素,向项目承建方支付超出合同金额一定比例的资金,一般在10%以内。特罗申斯基称:u201c像中海外这样,要求多支付的额外资金达到原价格(合同金额)的80%,是完全不可接受的。u201d
对于中方所述的投标时波兰提供的项目功能说明书描述不清,特罗申斯基表示,承建方称工程成本超标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方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但根据中海外承建A2公路的合同规定,中海外同时承担工程设计和建设工作。因此特罗申斯基认为没有理由要求波兰支付额外款项。
特罗申斯基在分析中海外投资失败时说,中海外并非没有能力完成建设,我认为只是他们不知道如何在波兰这样的市场进行组织。建筑商在波兰市场必须拥有从分包商到供货商的固定网络,才有能力组织起整个u201c生产线u201d;但中海外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工期紧张,中海外还被迫与分包商签订对自身不利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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