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利益优先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从发动、签署到实施,其成功之处在于各成员方战略利益的均衡:美国实现了其新的贸易理念,把环境保护与劳工保护问题纳入了贸易谈判及协定的约束范围,在区域范围内推动了贸易自由化:加拿大获得了保障其国民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这一庞大市场的门票;墨西哥维护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既定方向,并获得了进入美国市场的制度性保障。实现战略目标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核心,也为其他区域贸易安排提供了经典的范例。
明确中国参与区域贸易合作的战略利益。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成为全球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华民族的复兴步人了良性循环的轨道,要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的高速发展,需要有周边国家社会经济环境的配合。因此,中国在亚洲的战略利益就应该定位于建立一个稳定的亚洲、发展的亚洲、和谐的亚洲。在亚洲范围内寻求与东盟建立区域贸易安排有助于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同时也是贯彻这一战略目标的一个重要步骤。建立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区将是一个双赢的安排,对东盟成员来说,在全球贸易体制推动自由化进程放缓的情况下,通过区域贸易安排,更加便利地进人中国国内市场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2.贸易利益均衡
从贸易的角度来看,自由贸易状态下的贸易均衡,是一国参与国际贸易并使之经济福利最大化的显示,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按照资源禀赋优势进行的国际分工,才能有效地整合国内与国际两种资源,并对国内资源进行最优的配置。区域贸易安排的贸易效果是衡量一个区域贸易安排的重要指标,区域贸易安排要体现贸易自由化的基本思想,实现贸易上的均衡。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在这一点上与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不同,回旋的余地并不大。
中国与东盟的一些优势产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竞争性,但是双方在产业结构上仍然具有一定的互补性,开展贸易的前景是乐观的。2004年全年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达到了1058亿美元,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5年第一季度,实现贸易额274亿美元,上升为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签署区域贸易安排有助于推动双边贸易向纵深延伸,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势互补与协调发展。
3.贸易利益与其他经济利益的均衡
中国贸易利益的体现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方向配合,也要与其他经济利益配合。单纯从贸易平衡的角度来评价区域贸易安排的效果是不全面的。从实际内容来看,区域贸易安排实质上是一种建立在贸易为平台上的多元化的经济合作机制。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同时,还对资本流动、知识产权、环境及劳工问题等提供了框架性的约定,并在一些重要的领域,如能源合作、社会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制度安排。正是由于区域贸易安排不仅仅可以推动成员方的贸易,而且还可以带动资本、人员的交流,大型项目的合作,甚至可以实现对成员方社会经济制度发展方向与进程的影响,保障成员方之间提供相互支撑的生存环境。所以,区域贸易安排的设计与实施,要体现贸易利益与其他经济利益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