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发会议为第55届贸发理事会准备的文件谈及国际贸易和贸易体系及区域贸易安排的发展演变。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体系正处于一个关键阶段,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发展和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等国际议定发展目标都是如此。到2015年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进程已过半,全球经济当前现实,即经济衰退初显端倪、金融危机、粮食危机和能源与初级商品价格高涨、气候变化及移民,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前景以及国际贸易体系均提出了挑战。成功的多哈回合可在这方面作出巨大贡献。在贸易新版图内,充满活力的南方的出现要求国际贸易体系作出相应调整。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崛起成为区域和全球生产与贸易的发动机,成功地从基于自然资源和劳务的生产转向基于资本和技术的生产,并成为全球需求支柱。尽管此类发展引起了世界某些地区的一些不安,但充满活力的南方给世界经济带来巨大的机遇。这还给南南机构和合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潜力,以促进南南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此类演变极大地改变了国际贸易和贸易体系的动态发展,要求调整心态、政策和贸易体系,并要求拓宽经济治理体系,以便更好地反映不断演变的现实。多边进程进展缓慢,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和区域贸易安排却继续增加,带来国际贸易体系分割的风险。区域贸易安排加强了境内覆盖范围的深度。从而导致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体系之下可用的灵活性与特殊和差别待遇在区域贸易之下在很大程度上被取消。包括了低收入国家的区域贸易安排是新兴现象。此外,亚洲和其他地区的新兴较大发展中国家正越来越多地参与制订与发达国家的区域贸易安排。区域贸易安排不仅带来收益,而且还对多边贸易体系具有内在的体制性影响。然而,讨价还价能力有限的发展中国家可能无法实现充分发挥作用的多边贸易体系所提供的可能利益。
或许可以确认,尽管贸易协定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对于影响到实体经济和人类需求的根本性的和深远的全球挑战,仅协定自身不足以全面有效地应对。贸易政策和贸易体系必须在更广泛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内运作。因此,全球经济治理不同层面和体系之间,即在国家区域和全球各级以及在发展、贸易、投资、金融、货币政策和技术方面,必须增强一致性。发展观点应贯穿所有部分内容。在这方面,应探讨以u201c非常规u201d发展观点和团结一致为基础的创新国家、区域和全球合作机制,尤其是在能源和粮食安全方面。政府可发挥突出作用,作为扶持国家采取积极政策。南南、北南和北北的区域,全球和政府间合作可发挥重要作用。此类政府间合作可动员非国家行为者,特别是公司方面的行为者,包括在解决市场扭曲性和反竞争做法方面合作,促进公司行为者的问责制,以便发展中国家生产商和消费者利用贸易自由化。也许应就多边贸易体系运作的方式方法进行认真反思。由于世贸组织的成员国已达到153个,各项协定似乎比以往更应充分考虑到各国不同的利益和优先事项。成员国更加多样化,包括在发展中国家中,从而进一步增加了总体计算谈判平衡的复杂性。还需要确保增强谈判中从下至上和成员推动办法的包容性和透明度。尽管存在这些挑战,多边贸易体系仍是国际贸易体系的核心支柱,并在推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结束多哈回合并达成以发展为导向的平衡结果,加上贸易援助的宏大目标,对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是不可或缺的贡献。关于区域贸易安排,文件指出,区域贸易安排正在迅速增加,带来更多的发展和体制方面的影响。到2007年,向世贸组织通报的区域贸易安排有385项,其中197项已在实施。近期主要是双边协定在迅速发展。美国已根据2002贸易促进授权强化了双边办法,并缔结了11个区域安排,包括与韩国的协定,这是继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之后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最近欧盟新战略的重点转向亚洲和拉丁美洲的非传统伙伴。近期区域贸易安排已加强深化了境内覆盖内容,包括竞争、投资和政府采购等多哈回合没有处理的问题,同时其他一些具有体制影响的问题仍没有解决,例如农业补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参与区域贸易安排,这意味着区域贸易安排中发展方面的重要性增加,包括监管和机构合作与发展援助。非加太集团和欧盟一直在谈判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此作为可持续发展、消除贫困和区域一体化的手段。
世贸组织授予欧盟科托努优惠的豁免到期以来,缔结了一些全面和暂行的经济伙伴关系协定。35个非加太国家草签了协定,其中包括加勒比区域草签一项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保留现有市场准入条件是这些国家的主要动机之一,其中许多国家严重依赖于容易受到科托努优惠损失影响的出口产品,包括牛肉、砂糖和香蕉。暂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通常规定非加太国家在15-25年内对80%左右的进口和产品逐渐实行自由化。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各方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24条中u201c实质上所有贸易u201d要求的理解,尽管这一措辞尚无议定定义。非加太集团长期以来一直呼吁改变该条款的参数,以便允许在更长的期限内实行更低的市场开放程度。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的第三方最惠国待遇条款对南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可能威慑作用提出了关注。巴西在世贸组织质疑该条款是否与授权条款的精神相容。其他大多数区域尚有待在2008/09年谈判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这一时间限制以及问题的复杂性,凸现了能力方面的限制,尤其是非加太集团的非洲国家。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将规定一个综合范围,涵盖服务、电子商务、投资、竞争、政府采购、知识产权和个人资料保护。服务条款可能要求作出更深的承诺,包括非服务业投资的自由化。以真正促进区域一体化进程的方式,将现有双边和次区域暂行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转为全面的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是一项巨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