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股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和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的调研;掌握和分析反映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工作运行的动态情况,及时为局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计划,拟订综合性文件;负责收集、清理、汇编地方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及章程;拟订地方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的优惠措施、管理办法;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务公开、资产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和接待工作;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外贸年度指导性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涉及外经贸的外汇、财税、金融、价格、保险等政策;监测、统计、分析对外贸易宏观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纪检、监察、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编报局机关总预算、决算;负责机关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对外贸易管理股
牵头拟订国际(境外)市场开拓规划;推广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承担协调促进外向型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申办和组织赴国(境)外参加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协办和监督赴国内各地参加交易会、展览会等活动;协调指导对台贸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审核申报国际货运代理资格,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登记;管理进出口(含机电产品进出口)贸易业务,分析进出口(含机电产品进出口)情况并定期报送有关动态;负责审核、申报和管理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贸运输工作;指导协调国外对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贸易救济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三)外商投资管理股(加挂加工贸易管理股牌子)
参与制定区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拟订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和指导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起草区促进外商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规范性文件;依照有关规定核准或核报属区级管理权限或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的设立,以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参与组织全区性的大型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展销等重要活动和重大项目的对外谈判;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日常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工作;编报和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年度计划;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并提出有关建议。
宏观管理加工贸易工作;负责核准属区管理权限的加工贸易业务;指导、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态势并提出有关建议;承担加工贸易统计工作;审核外商投资企业、u201c 三来一补 u201d企业直通港澳的生产用厂车;依法管理和监督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海外市场开发、规范经营秩序;审核本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组织落实优化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