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货物必须是出口到普惠制给惠国或与我国达成区域经贸安排的国家。
目前,世界上给予我国产品普惠制优惠待遇的国家有39个,它们是欧盟27国、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截至目前,与我国签订区域经贸协定的国家地区有亚太贸易协定的各成员(韩国、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东盟十国(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和新加坡等。
二、必须是在目的国可享受关税减让的货物。出口企业可通过查询给惠国的给惠清单(降税清单)进行确定,货物HS编码在给惠(减让)清单内即可享受关税减让。(出口至与我国签订区域经贸协定的国家地区,可在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www.fta.mofcom.gov.cn下载给惠产品清单)。
三、货物必须符合目标国的优惠原产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