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检机构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与管理,具有两个主要作用:一是把关,二是服务。
一、把关作用。国家设立商检部门,其主要目的就是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发展。因此,把关是商检工作的首要作用。
二、服务作用。商检机构的服务作用十分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提高。商检机构通过检验和监督管理,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防止不合格的商品进出口,有力地促进了中国境内的出口、生产企业和境外的卖方、厂家注意提高产品的质量。
2.对进出口商品提供据间证明。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有关各方经常需要一个第三者,作为出证鉴定人对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或鉴定,提供据间证明,供有关各方进行交接、计费、索赔、理赔、免责之用。
这是一种技术和劳务相结合的服务工作。商检机构由于自身的性质、技术条件和信誉,长期以来在这一个重要领域发挥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起着积极的作用。
3.收集和提供与进出口商品质量、检验有关的各种信息。由于工作关系,商检机构经常接触国内外大量的商品质量、性能、价格、分布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收集整理这些情况,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参考,这也是《商检法》对商检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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