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单就是出口要法检(商检)商品的一种通行文件,即通常所说的商检单。
尽管如此,对于实际操作中的外贸企业而言,掌握通光单是什么意思是件很有必要的事情。根据规定,报关单和通关单必须一一对应,一份报关单只能对应一份通关单,一份通关单也只能对应一份报关单,同批货物有多个通关单的,应分别报关,通关单签发后需要分成多批报关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拆分通关单。
通关单与报关单的区别 通关单与报关单的一致性是如何规定的?通关单与报关单一致性的内容包括:
报关单的经营单位与通关单的收/发货人一致。
报关单的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
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报关单上法检商品与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HS编码十位一致。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报关单上每项法检商品的法定第一数量不允许超过通关单上对应商品的数量/重量。
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第一计量单位与通关单上的货物数量/重量计量单位相一致。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申报日期必须在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内。
通关单电子信息有哪几种状态 通关单电子信息的状态及其含义如下:
已发送电子口岸 检验检疫已发出
电子口岸已收到 电子口岸已收到
海关已入库 海关已成功接收
海关已核注 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成功申报
海关已核销 通关单对应的报关单已结关
海关未能正常核销 海关核销通关单电子数据不成功
通关单已过期 通关单已超过有效期
对企业报检操作还有哪些具体要求 除了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的一致性之外,报检单位还应注意:
每份报检单所列的货物项数不能超过20项,企业报检时须说明项海关报关时申报口岸所属的直属海关,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为海关临时注册企业的,电子报检时应在“特殊条款”栏内填写海关制发的临时注册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