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生意冷清,恐怕与其“名不正言不顺”有关,根据《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保险索赔公司不属于保险中介机构,不在其范围内。市场细化催生保险索赔高女士哭了。3月2日,拿到郑州神舟保险索赔公司出具的保险司法鉴定书时,高女士哭了:之前保险公司拒赔的重大疾病保险,“有希望”得到赔付了。在此之前的2005年1月14日,周口的高女士来到郑州神舟保险索赔公司求救:高女士在当地的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内,被诊断为子宫癌;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在投保前患有冠心病、高血脂症、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退还保险费,不承担保险赔偿。神舟保险索赔公司经过认真调查后认为,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不成立,并为高女士出具了保险司法鉴定书。保险索赔咨询师分析说: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告诉投保人哪些情况不可以投保,对被保险人显失公平;被保险人患有子宫癌,与冠心病、高血脂症没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理应承担保险赔偿。 2004年5月底,河南首家专门从事保险索赔咨询服务的郑州神舟保险索赔公司在郑州开业,其不仅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理赔咨询,还可以接受委托替消费者进行保险索赔,咨询索赔的业务内容有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7月13日,该公司还成立了河南第一家保险司法鉴定中心。10月22日,洛阳仲裁委员会郑州保险仲裁中心也在该公司挂牌成立。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目前只有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三种。业内人士指出,保险索赔公司的出现,是保险市场进一步细化催生的结果,填补了保险市场的一个空白。双方需要的“第三者”据了解,保险索赔公司出现的主要原因是理赔难。一业内人士说,办理保险理赔,需要很多繁杂手续,普通消费者经常要多次跑腿;有时由于理赔手续不全或缺乏一些原始票据等,保户在赔偿上会吃亏;更普遍的现象是,由于保险专业性很强,一些术语晦涩难懂,消费者看保险合同像是看天书,出问题后与保险公司发生争执,根本就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三大保险中介代办理赔“不合法”。据保险专家介绍,保险代理公司主要业务是代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经纪公司主要业务是代投保险人投保,虽然可以协助自己的客户索赔,但赔偿起来力不从心;保险公估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事故的评估与鉴定,如代理索赔将失去其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利于保险公估公司的长远发展。我国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细化,催生了“第四种”保险中介的出现。保险公司直接面对保户,容易产生矛盾,一些明显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案件,虽经理赔人员做了大量工作,保户也不愿相信。如果有“第三方”的专业的保险索赔公司介入,保户就很容易接受,索赔公司在保险公司和保户中间起到了“润滑剂”作用。此外,保险公司也需要独立的第三方进行保险司法鉴定和仲裁中心。所以保险索赔公司及其司法鉴定、仲裁中心,也受到了看似对立面的保险公司的欢迎。保险索赔公司及其司法鉴定、仲裁中心,成了保户和保险公司双方均需要的“第三者”。“名正言顺”待时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让保险索赔公司去索赔,保户是要支付索赔费的。据了解,1000元以下的索赔案,收费标准为:100元+赔款额的15%;而1万元左右的索赔案,收费基本能占到理赔额的10%左右。据神舟保险索赔公司经理秦立升说,开业以来,请求帮助索赔的人越来越多,涉及高速公路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学生保险等,但打电话咨询的很多,真正委托索赔的很少。 “从成立至今,我们只办理了30多起保险索赔案件,这远远低于我们的预期。”至于生意为何没设想的那么“红火”,保险索赔公司方面称,主要原因是保户习惯于自己或通过找律师等传统方式解决出现的保险理赔纠纷。此外,还有部分保户认为,找保险索赔公司花费不菲,不如自己先找保险公司理赔,等保险公司不赔了,再去找索赔公司。保险索赔公司生意冷清,恐怕还与其“名不正言不顺”有关。去年神舟保险索赔公司刚一成立,就有网友提出了质疑:都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索赔公司”与“讨债公司”有何区别?当记者就此问题求教于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有关人员时,其负责人介绍,目前被批准准许在河南省营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共有三种77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71家,经纪公司3家,公估公司3家。而根据《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保险索赔公司不属于保险中介机构,不在其范围内。而其所谓的“保险索赔咨询师”,秦立升说,也是神舟保险索赔公司自己的发明创造,没有有关部门的资质认证。据了解,随着郑州神舟保险索赔公司出现,国内其他一些省市也出现了类似的保险索赔公司。据业内人士介绍,在国际上保险市场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都有专门的保险索赔机构,如新加坡就有许多 “保险索赔服务中心”。我国香港和台湾也有许多专门的保险索赔机构,专门从事保险索赔服务。此外,国际上通过仲裁解决的保险纠纷案件约占70%,中国大陆只占2%。④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