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加工贸易变更审批
许可内容:
准予从事加工贸易变更活动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加工贸易企业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加工贸易货物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经营企业应当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的,还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审核。
2、海关经审核,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中关村海关加工贸易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中关村海关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27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现场业务一处业务一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76
受理部门:开发区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7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监管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中路甲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8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平谷办事处监管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3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