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加工贸易外发加工审批
许可内容:
准予从事加工贸易外发加工活动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2004年1月7日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经营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在加工贸易手册有效期内进行。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经营企业签章的《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经营企业与承揽企业签订的加工合同或者协议;
3、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经营企业签章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
5、海关需要收取的其他单证和材料。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审核。
2、海关经审核后,在《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加盖海关印章。
2、申请人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表》。
办理时限:
自出具《受理通知书》起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受理部门:中关村海关加工贸易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中关村海关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27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现场业务一处业务一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59号报关大厅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076
受理部门:开发区海关加工贸易管理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7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顺义办事处监管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柱中路甲3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385
受理部门:北京海关驻平谷办事处加工贸易核销科
办公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34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联系电话:65395912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