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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关于对重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装运管理)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21号【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3-29【生效日期】2010-6-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打击利用进口固体废物渠道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维护固体废物进口的正常贸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经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决定对废金属、废塑料、废纸(以下简称“重点固体废物”)进口实施分类装运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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