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我国"阳光法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将于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招标投标作为西方几百年来的市场经济的结晶,必将对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发挥巨大的推动作用。招标投标与拍卖都是竞争性的交易方式,其相似之处颇多,以致于在实践中往往将两者混为一谈。通过以下实例来说明招标与拍卖的不同点。 案 情
1998年4月3日,浙江省武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对县矿山公司所属的大塘口砩矿采矿权出让进行招投标。参加竞标的有武义县的徐淑华、周爱马、周万生、洪震林及义乌市的陈献省、付佩伦等6人。徐淑华虽认为80万元标底太高,无意竞标,却在投标数日前与周爱马、周万生、洪震林等人商议让义乌人中标,其余人向中标者拿所谓的"香烟钱"。投标日的上午,徐淑华与周爱马等人商定后,即打电话与陈献省取得联系。到中午,陈献省、付佩伦等人即到徐淑华办公室,数人商定由陈献省中标,由陈分给每个参加投标人3万元人民币。下午,陈献省以81.088万元中标。随后,由陈献省的亲戚郑桂良将15万元现金送到徐淑华办公室。徐淑华、周爱马、周万生、洪震林以及付佩伦各分得3万元人民币。
1998年5月16日,武义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对县矿山公司所属的剃刀畈砩矿承包权进行竞价投标。徐淑华、胡荣达以及陈献省等人参加投标。上午,投标人员到达后,胡荣达、叶天荣曾与义乌的投标者协商串通投标而无结果。开始竞标后,竞价主要在胡荣达与义乌人陈献省之间进行,从180万元一直竞到220万元。期间,叶天荣、周建荣等人已多次在胡荣达与陈献省之间牵线,要其中一方放弃竞标,另一方出钱付给其他人。当陈献省之亲戚郑桂良等人答应出钱后,叶天荣即向胡荣达传话:"义乌人愿意出钱了。"当竞价至228万元中标。胡荣达遂停止报价,陈献省则以228.1万元中标。此后胡荣达遂叫叶天荣去问一下义乌人说话是否算数。次日上午,郑桂良拿了8万元人民币与叶天荣一起送给胡荣达。胡荣达将8万元作了分配,其中叶天荣分得2万元,胡荣达、徐淑华各分得8000元。
1998年6月14日上午,武义县桐琴镇倪桥村委会在村办公室进行村沙场承包招投标,胡兴春前去投标。领到标票后,胡兴春招呼13名有标票的人在操场上集中,并向大家提出要承包这个沙场,愿以800元买下每个人手中的标票。当听到方新、陈天顺愿以5000元买标时,胡兴春十分恼火,分别抱住方新和陈天顺的头将他们带到操场上,并用手拍打了陈的头部。其他投标人见状都将票交出。到下午,由汤关其一人填写了标价,最终胡兴春以高于底价800元的标价中标。事后,胡兴春拿出2万元分发给其他投标人。
1998年6月16日,武义县矿山公司决定对所属的后树砩矿进行内部投标,经审查确定19位内部职工有投标资格,徐淑华、叶天荣、胡荣达、胡兴春、陶福坤、钟建月、胡荣达等人即在矿山公司经过你来我往的多次协商串通,初步决定由钟建月与陶福坤等人合伙以30万元多一点的标额中标,并拿出18万元分给其余参与投标者,其余参与投标者放弃中标。徐淑华对胡荣达说建月愿意拿出18万元钱买标了,我们就不要投标了。胡答:"那就算了"。此后,徐淑华、叶天荣、胡兴春和徐淑华采用威胁、利诱迫使季海法、季军扬父子拿回标票改为低标上交。当天下午,投标开始,陶福坤得知还有人标价高时,立即找到叶天荣、胡兴春等人,叶天荣、胡兴春等人即上三楼,通过辱骂、威逼,迫使何春银、董子根放弃投标,使范舍木将标额改写成30万钟建月首先以35万元标价上交,后听人提醒后拿回标票改写成42.08万元上交,开标后,第一中标人陈启勤标价68.88万元。胡荣达听后说:"不是说已经通好了?怎么还这么高投出来,还通个屁!"并随即离开矿山公司。当陈启勤走出投标现场与合伙人商议时,叶天荣、胡兴春、陶福坤以及周建荣等人均上前以讨欠款或语言威胁等方法对陈施加压力。陈启勤无奈,回到现场向主持人李宝康表示弃权。李宝康开出第二个标,郑林军以63.88万元中标。郑林军走出现场,到二楼就被胡兴春拦住,当众用语言威胁、讥讽。郑林军最终对合伙人张时风说弃标算了。郑回到三楼退了标后从现场出来,胡兴春还敲打其背部,胸部。郑说:"我已退标了,你还要怎样?"此时徐淑华则当众讲:"只有建月中标可以包,别人中标是包不到的。"最终钟建月以标价42.08万元中标。中标后,钟建月离开会场,徐淑华、叶天荣、胡兴春等人围住钟欲拿出18万元来,钟则以公司保留价太高为由只肯出13万元。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定为14万元,由钟建月从周建荣处借14万元,由徐淑华为钟担保。14万元由叶天荣与徐淑华之子徐浪带到胡荣达经营的三联干粉厂,与胡兴春一道将钱分掉。其中叶天荣分得3.6万元,徐淑华、徐浪父子分得2万元,胡荣达分得8000元,胡兴春分得1.9万元,陶福坤分得5000元。次日晚,陶福坤等人又退出合伙,钟建月等人付给他们3万元人民币,其中陶福坤又分得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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