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国家对出口到港澳地区的鲜活冷冻商品有什么规定,管理的品种有多少? 答: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有《关于供应港澳鲜活冷冻商品主动配额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是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的。宗旨是为维护正常的出口经营秩序,使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做到优质、适量、均衡、应时,以满足港澳同胞日常生活消费需要,维护港澳地区繁荣稳定。
实行主动配额管理的鲜活冷冻商品具体品种如下:
活猪(包括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
活牛
活禽(包括活鸡、竹丝鸡、珍珠鸡、活鸭、野鸭、活鹅、活乳鸽)
活水产品(包括活塘鱼、大闸蟹)
冻猪肉(包括整只冻猪、分割鲜、冷、冻猪肉、猪副产品、冻乳猪)
冻牛肉(包括鲜、冷、冻牛肉)
冻家禽(包括整只和分割鲜、冷、冻鸡、鸭、填鸭、 鹅、乳 鸽)
皮蛋
问:供港澳鲜活冷冻主动配额商品由何机关签发证件? 答:供港澳鲜活冷冻主动配额商品的出口工作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全面负责管理,并授权鲜活冷冻商品出口证书的签发。外经贸部授权的签证机关依据外经贸部分配的配额签发。
问:经由港澳转口、转运的鲜活冷冻的商品如何办理出口签证? 答:经由港澳转口、转运的鲜活冷冻商品视同对港澳出口,纳入主动配额管理。出口时应办理出口放行证或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