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海关总署公告06年第16号(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

【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进出口货物监管类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6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公告
【发布日期】2006-4-7
【生效日期】2006-5-1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了规范进出口企业申报行为,提高申报数据质量,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总署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
  本《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在报关时应当严格按照《目录》中关于规范申报商品品名、规格的要求,认真填制报关单并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上一篇:公布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实施进口管理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