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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0号)的规定,现将企业分类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法律文书及相关报表格式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AA类管理申请书
  2.适用A类管理申请书
  3.企业管理类别调整申请书
  4.企业分类管理申请受理决定书
  5.适用AA类管理决定书
  6.适用A类管理决定书
  7.不予适用AA类管理决定书
  8.不予适用A类管理决定书
  9.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向上调整)
  10.企业管理类别调整决定书(向下调整)
  11.企业管理类别不予调整决定书
  12.送达回证
  13.经营管理状况报告(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14.经营管理状况报告(报关企业)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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