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官员向《财经》记者证实:近期出口退税政策并无大调整的计划。记者同时从财政部获悉, 作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的研究工作一直在进行。在此意义上,前述“传闻”又并非毫无根据。
中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始于1985年,当时锁定的政策目标是鼓励出口创汇,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此后,因政府财政收支状况、国内商品余缺及贸易条件的变化,出口退税政策及退税率频繁调整,成为中国变动最大的税收政策。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中国经济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影响越来越大,呈现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的“双顺差”格局,由此引致人民币汇率升值压力,使得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日趋复杂。
种种迹象表明,中国出口退税政策与国际贸易失衡间的关系,将成为决策层未来调整出口退税政策重要的考量因素。
宏观政策“杠杆”
出口退税,亦即将出口商品中所含的税退还给企业,出口商品以零税率进入国际市场,使得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具有平等竞争力。出口商品“零税率政策”被认为是国际惯例,按WTO规则,没有要求对出口商品全部退税,退税亦不能超过所含税额。
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出口退税作为一种税收制度,简单且稳定;但在中国,出口退税一直被作为一种宏观政策“杠杆”在使用。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政策调整非常频繁。
2003年10月,中国政府将出口退税率整体下调了三个百分点。此举的主要动因,是中央财政大量拖欠企业退税款。自中国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以来,出口退税率的调整,经常是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与鼓励出口之间权衡的结果;中央政府财政能力的强弱,决定了退税范围和水平的程度。
此外,出口退税还扮演了调节国内商品余缺和产业政策的功能。1995年10月,为缓解国内新闻纸供应紧张的状况,停止了新闻纸出口退税;两年后,国内新闻纸供应充足,考虑到国内造纸行业的发展,又恢复了新闻纸的出口退税。总体而言,2004年之前,中国出口退税的调整受商品供需变动影响较大。
此后,随着中国能源、原材料供应瓶颈凸现,国际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中央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后,出口退税政策开始对能源、原材料和高污染商品的出口进行“杠杆”调节。去年12月9日,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自此,中国出口退税政策经历了鼓励出口创汇、调节国内商品余缺、干预产业发展进而促使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阶段。
进入2006年,中国经济内外部失衡加剧,贸易摩擦不断,外汇储备猛增,人民币升值压力挥之不去。这些不协调的背后,似乎都游荡着出口退税的影子。众多专家开始呼吁通过调低出口退税率,“为人民币减压”。
商务部的担心
如何判断未来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方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出口退税本质是一种鼓励出口的政策,“如果以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为目标,下调出口退税率也是一种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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