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对于填制报关单有价值的内容:
(1)提单号(多在提单的右上方,以B/L No.表示);
(2)托运人信息(名称和地址信息,如果托运人和发票的出票人相同,则托运人的地址信息可能会对确定起运国(地区)有帮助);
(3)收货人信息(出口货物,收货人的地址信息对确定运抵国(地区)或最终目的国(地区)有参考作用);
(4)收货地(Place of Receipt,对确定起运国(地区)有参考作用);
(5)装运港(Port 0f Loading,对确定装货港和起运国(地区)有参考作用);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对判断是否发生中转有参考作用);
(7)船名、航次号(有的会给出运输工具编号);
(8)中转信息(有些提单会给出中转港或中转使用船名、提单号的信息);
(9)集装箱号及唛头;
(10)件数、包装种类的信息;
(11)货物的描述(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12)毛重、净重、体积(承运人通常会以毛重或体积计算运费,故提单都会写明)。
考试中,当所给的提单中的信息与发票中所给出的同一项目的内容不一致时,一定要引起注意。很可能是货物发生了中转或有需要分单填报的情形,这时需要比照各种单证及说明性资料,根据栏目的填报要求确认填报的内容。
从这张提单中,得到以下信息:
(1)托运人(SCHENKER INTL(H.K.)LTD.与发票中出票人不一致,但在O/B后面
有发票中出票人OMS的名字,但又不完全一致。不必深究,待看完全部单证后再作分析);
(2)收货人(广州电梯公司与说明资料和发票中的一致);
(3)运输工具名称、航次号(船名:SUI DONG FANG;航次号:510100607150);
(4)提单号(B/L No.06XF02014,提单号:06XF02014);
(5)装货港(装货港:香港,和发票中载明的不同。这说明该批货物在香港发生了中转,而本张提单是换装后的运输工具签发的提单。前面的托运人“SCHENKER INTL(H.K.)LTD.”应该是货运代理人,而“O/B”后面的“OMS GETRIEBE ZAHNRADFABRIK”应该是前一个发货人或原始的发货人);
(6)卸货港(广州XIN FENG港);
(7)唛头(在“Marks and Nos.”下的一组数字是标记唛码,其含义不必深究);
(8)集装箱信息(在“Marks and Nos.”下唛头的下面给出集装箱的信息
“GRU9912601/40HQ/GDTL05448/04909”。可以确定的是集装箱号:KGRU9912601;集装箱规格:40叹,没有给出皮重的信息,而其他的信息可以忽略);
(9)件数和包装种类(件数:13,包装种类:木箱,和发票中载明的7箱不一致。可留此疑问待最后填报时再分析);
(10)货物描述(货名:电梯零件,和说明资料中的名称“电梯用曳引机”略有不同,但曳引机也属于电梯零件);
(11)净重、毛重(净重:7 073千克,毛重:7 640千克。和发票中的重量不同。提单中的重量是13箱货重量,发票中的是7箱货的重量。这对于填制报关单的件数、毛重、净重栏目产生了不确定因素,待具体填报时再分析)。
查看提单后,有些信息进一步明确,而有些内容则会产生了疑问。考试的难点就在于就对这些疑问的内容综合分析,确定报关单题目要填写的选项。试题所给资料如果还有其他的单证应全部看完,然后再分析试题。
一般情况下,有了发票、装箱单、提单,就能够填写报关单了。但如果有其他的单证也要查看一下以便对所申报的货物情况有更全面地了解。特别是在报关员资格考试中,如果还给有其他的单证一定有出题者的特别目的,因此要留心地查看。可能出现的其他单证主要有原产地证明、征免税证明、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自动进口许可证、加工贸易手册。这些单证中也都会载有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经营单位、数量及单位等。但他们也还有本身特有的内容,如:证件的编号、原产地、征免性质、商品位列手册中的位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