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9956]
问题标题:支付的服务费是否计入进口完税价格
问题内容:您好! 我司进口环节委托国外中间商对商品采购、收货、国外监装、产品质量初检等前期采购工作提供服务,并与中间商签订了服务协议,且支付服务费。请问:以上中间商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服务费是否需要纳入到相关进口商品的进口完税价格当中一同申报缴纳关税?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十一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经纪费是中间人(或居间人)向交易双方收取的费用。经纪费就是中介人在从事居间行为时发生的费用。因此,中间人(或居间人)向买方收取的经纪费应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如果贵企业咨询中所称的“国外中间商”属于前述的中间人,则根据《审价办法》,发生的相关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谢谢您的关注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