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623]
问题标题:进口货物退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在2008-2010年从南非进口5批六角中空钢(税号73049000.00)用于生产钎杆(钻机配件),现在这种产品我司已停产,我司还有一些剩余的材料,但已无法确认是哪批进口的钢材,经与南非供应商协商,它们同意购买剩余的材料,也已接收了我司的报价。 不知此种情况是按照一般贸易还是出口退运?因我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钻车及配件,不知此种情况是否可以出口这些六角中空钢? 但如果是退运,是否需要提供进口报关单原件?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出口退运货物申报需要提供原进口报关单复印件。您需要至北京海关综合统计处,凭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及报关单号申请调单操作。海关报关单保存期限为货物解除监管后3年。与外商签订买卖合同卖给外商的货物可以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