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外贸百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南京海关:美国买了一部手机邮寄问题[159886]

南京海关:美国买了一部手机邮寄问题[159886]

问题编号:[159886]

问题标题:在美国买了一部手机邮寄问题

问题内容:问下如果我的手机价值不超过5000,回来需不需要交税,如果需要按照什么标准来交,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来源:报关员培训网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您的描述,只能邮寄一部手机入境,且须征税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手持移动电话的完税价格为每台1500元人民币,税率为10%,但是如果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一篇:上海海关:意大利进口商品原产地证明出具[15974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