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1064]
问题标题:修理物品是否适用海关的进口监管条件
问题内容:我公司有一设备出口修理后,需返回国内,进口申报贸易方式为修理物品,对应的海关编码为902219**,监管条件为6,即: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所以想问一下海关老师,修理物品是否可以不受海关监管条件的限制?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关于您提问中所述由海关监管,以“修理物品”方式报关出口修理后复进口的机电产品,且上述情况经海关审核可以确认的,根据现行规定不按照《禁止进口机电产品目录》实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