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499]
问题标题:卡介苗入境
问题内容:我想从香港携带有医生处方配置的卡介苗药水约10瓶(50mg装),用于国内亲人的膀胱癌治疗,请问是否允许?如果允许的话,需要如何办理?谢谢!希望能够回复到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如果这个问题不属于海关管理范畴,也请回复告知,可以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对进出境人员随身携带的药品,属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进出境的,一律不予进出境;您过关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对个人携带的自用药品,凭医疗结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及有关证明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