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826]
问题标题:从韩国带回自用高尔夫球杆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关员:您好,我是代我一个韩国朋友问的。他准备带他的高尔夫球杆来中国。如果从韩国带高尔夫球杆入境,球杆的金额肯定超过2000元的。那么他需要缴税吗?税金大概是多少?因为不同物品的税率都不同,还有需要什么证件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2010年海关总署54号公告规定,一、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规定,上述物品入境时须申报纳税,归入25000000项下的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高尔夫球包、高尔夫球手套、高尔夫球鞋等体育用品,税率为30%。其他未竟事宜,请以入境地海关审核验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