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3801]
问题标题:关税
问题内容:本人包裹900070503501在重庆转运,已按照快递公司的通知的金额进行了缴税,但是在收到包裹时没有收到税单,我想问一下,这个包裹是否有被征过税,征税的金额是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重庆海关
答:您好,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根据海关总署43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所有邮递进境物品海关均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海关予以免征。该邮寄物品在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规定了明确的完税价格,则根据此完税价格计算相应的行邮税;如个人提供了正规发票,在海关总署15号公告中所列该物品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2倍(或1/2)及以上程度的,(一般按香港市场价格)或个人提供发票上的物品实际价格作为完税价格。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关驻邮办处:88367533、88367530,我关驻机场办事处:67153553、6715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