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和进修(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在1年以上学成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经海关批准,可凭下列证明在本人兔税限量内用本人从境外带进的外汇(含现金和支票)现汇购买供个人自用的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人员证明》;
3.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留证明;
4.聘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进境时经海关签章的有效申报单证;
6.备案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经海关批准购买免税国产汽车的上述人员,每年第一季度应主动将其车辆报备案地海关进行年审。
上述人员购买的免税国产汽车,视同免税进口车辆,海关监管年限为6年。从提货之日起两年内不得过户转让。如果在海关监管年限内过户转让,车辆所有人须事先报请备案地海关批准并补税。经海关批准过户转让的车辆,交通部门凭海关出具的证明办理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的过户转让手续,并由新车主补缴车辆购置附加费。已满6年的免税车辆,车辆所有人可到备案地海关办理解除海关管理手续。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免税车辆无故不按时报海关年审,未经批准私自转让或非法倒卖免税汽车者,海关按《海关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