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海关是澳大利亚联邦最早设立的政府机构之一,总部设在堪培拉。澳大利亚宪法第86章明确规定:海关为公共职能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性的措施和管理,严厉惩罚违法者,同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促进商贸的发展。澳大利亚海关署有以下职能:(1) 除对人员、货物、运输工具及邮件等的监管外,还代表其他政府有关业务部门实施边境管理,如卫生检疫、动物保护、文物保护、商标保护及移民事宜等;(2) 实施联邦政府的部分推动工业发展的措施,如关税、配额、补贴、出口激励措施等;(3) 征收关税、部分销售税、间接税及其他有关税费,对违法者进行起诉;(4) 向澳大利亚统计局提供进出口贸易统计材料。
2008年12月4日,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宣布澳大利亚海关署更名为“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赋予澳大利亚海关更多边境保卫职权,包括协调边境情报的搜集并对情报进行分析,协调监管、监视和水上行动,进行国际合作,打击海上偷渡。职权增强后,澳大利亚海关通过统一的监管和一点问责制,可以应对复杂的边境保卫方面的挑战。
更名后有一个过渡期,部分职责、职能和资源从澳大利亚移民部转至海关与边境保卫局。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负责管理澳大利亚边境的安全。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致力于与其他政府机构(特别是联邦警察、检验检疫局、移民部和国防部)和国际组织一起,打击边境上非法货物和人员的流动。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总部位于首都堪培拉,全国工作人员和海外派驻人员共计5500人,拥有海上巡逻舰队,并与两家空中监管服务提供商签约,使用其飞行设施进行海上监视与行动。
拦截非法毒品和火器,保护澳大利亚民众安全,是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的一项重要任务。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运用多种技能(包括情报分析、计算机系统分析、工作犬和各种其他技术),确定高风险的飞机、船舶、货物、邮递物品和旅客。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服务的客户包括澳大利亚民众、政府、商界、旅客和其他政府机构。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设一名局长(Chief Executive Officer)、三名副署长(Deputy Chief Executive Officer)。主要有三大职能:
- 促进旅客快速通关和贸易便利
- 边境执法
- 征税
澳大利亚ICS系统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一体化货物通关系统”(Integrated Cargo System,简称ICS)是用于处理进口和出口运输工具申报和报关单申报的电子通关系统。该系统将海关与出口商(或其代理)、仓库和货栈经营者、集货人、货代、航空公司、船公司、许可证签发机构和其他政府部门(如澳大利亚统计局ABS,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联网,提供以下功能:
1.自动化进出口申报;
2.免除了让企业交验纸质许可证件的需要;
3.加快和简化了进出口海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的处理;
4.加强了海关监控高风险进出口货物能力,同时又保证大部分进出口货物通关顺畅;
5.向ABS及时传输进出口贸易统计信息。
澳大利亚海关与边境保卫局在伦敦、曼谷、北京、布鲁塞尔、雅加达、东京和华盛顿设有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