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239]
问题标题:从香港寄过来的包裹(里面一件)超过800元人民币,如何征税?
问题内容:从香港寄过来的包裹(里面一件,属于自用)超过800元人民币,如何征税?是超过800元部分征税?还是如何征税?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邮寄个人物品进境,海关将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予以估定完税价格,对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和明确另估的物品,海关将参照有关物品的发票或香港市场、国内市场同类物品零售价格,按规定程序审定。 根据海关现行规定,(一)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需征收进口税。(三)应征进口税额=物品完税价格×税率。 若您是通过快递邮寄入境,有关快件寄送缴纳税费的问题,请与快件公司联系咨询,具体征税的有关情况也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联系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