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659]
问题标题:关于奶粉的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想从澳大利亚回国的时候为孩子带一些奶粉,请问携带多少量以内是免税的,超出部分的话关税是如何收取的,如果直接从澳大利亚邮寄回国内的话多少量以内是免税的,超出部分的话又是如何收取的,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奶粉属于20种不予免税商品,一律计征税费。个人邮寄物品进出境,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奶粉税率10%。只要税费在50元人民币以上一律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