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5343]
问题标题:从国外买了一辆自行车
问题内容:我从加拿大新买一辆山地自行车,带回国内,在北京入关,请问可以吗,有何规定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个人携带物品执行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海关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自行车税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