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841]
问题标题:自用的旧镜头邮寄回家要交税吗?
问题内容:我在日本工作,把使用的一个旧单反相机镜头(不不包括相机,只是镜头)通过邮寄回家,要交税吗?如果交税,完税价格按新的算还是按旧的算?怎样交税?委托快递交?我本人和家人没办法去海关啊,太远了。
报关员考试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lnn396: 您好! 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一)根据海关现行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二)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需征收进口税。(三)进口税由我国关境内的收件人缴纳,也可委托邮局代理缴纳。(四)应征进口税额=物品完税价格×税率。 标准镜头(135相机的标准镜头焦距为50mm,120相机为75mm,110相机为20mm)的税额为人民币1000x10%,其他镜头由进境地海关审核后确定完税价格。您的物品以实际进口时海关审核为准,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