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1484]
问题标题:IPhone4s朋友帮我从香港带回大陆,要缴多少的税
问题内容:我在香港的一位朋友帮我从香港买了一台IPhone4s,请问他帮我寄到大陆要缴多少税,如果他过年帮我带回大陆,又要缴多少税,谢了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Bgyedu.CoM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规定,手持移动电话的税率为10%,完税价格每台为1500元人民币,但是本表所列完税价格与应税物品实际价格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采取另行确定价格原则或按物品实际价格计征税赋,完税价格请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审核认定为准。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请务必以海关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感谢您对南京海关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