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572]
问题标题:托人从香港邮递一个iphone4S到大陆
问题内容:我托人在香港买了一台iphone4S手机,并且邮递到上海。对于要缴纳关税这一要求,我不问太多。只是最近几日,听说海关部门对于境外邮递这样的电子产品打击力度很大。我也很明白你们这样的做法。但对于网上说的物品因没有3C认证而被退运,这一点很是疑惑。难道就没有解决办法了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感谢你对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的规定,个人邮寄自香港的进境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上述物品已经超过限值,应征税入境。进口税=完税价格*进口税税率(上述物品的税率10%计征)。海关按照物品实际报验状态,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对物品进行归类,确定完税价格和适用税率。建议您提供境外购买物品的真实有效发票,作为海关审价参考。手机税率10%。 通关时可能有关于3C认证的要求,该要求不是海关提出的,请咨询快递给予协调解决或者咨询国家检验检疫部门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