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3549]
问题标题:距离回国只有2天了,急: 出国留学回国带回一些东西 怎么报关?怎么收税啊?
问题内容:我是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今年刚刚来美国读书 以后每到假期基本都会回国 我现在有2台笔记本电脑(其中一台已经损坏了。另一台购买时价格是2200美元) 2台手机(iphone4手机),一台索尼卡片像机 一台索尼PSP3000游戏机 我想要带这些东西回国(出国前没有申报) 我以后的假期要往返与中美之间 请问海关如何收税呢? 要反复征税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 您好,根据海关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超出5000元人民币,仅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由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相机等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范畴,进境时需要缴纳物品进口税。原从国内带出物品,入境时不涉及税费,凭原出境申报单办理复带入境手续。 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境,并需要再次复带出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出境时海关凭原进境申报单予以验放。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