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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从加拿大带总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礼物回国[164413]

问题编号:[164413]


问题标题:留学生从加拿大带总价值5000元人民币的礼物回国给家人,用交税么?


问题内容:您好,我是留学生从加拿大回家过春节。给家人买了4个coach包儿和4双NIKE鞋还有一些护肤品作为礼物。所有礼物均有购物发票,总共价值人民币4900多元(按照今天的汇率),只知道这样需要交税么?还有我自己私人用的电脑,手机等,不算在这5000元内吧?谢谢您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旅客随身携带进境,并复带出境的原有个人物品,海关并不征税,按暂时进出境方式办理有关手续。请在进境时向海关申报,出境时凭原进境申报单予以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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