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7692]
问题标题:托朋友从美国带2部iphone4s
问题内容:你好!今年6月,我有个朋友从美国回来,想让她帮我带2部iphone4s,单价大概是699美元,请问要交关税吗?要交多少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 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包括电话机、税率10%)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