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8644]
问题标题:邮递物品通关手续
问题内容: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关于个人邮递进境物品,其中“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这点现在仍然有效吗?对邮递具体方式有要求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该公告仍然有效。如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