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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咨询一体电脑自用关税[174749]

问题编号:[174749]


问题标题:咨询一体电脑自用关税


问题内容:你好,我想从澳门带回一体机电脑自用,一体电脑约价值1万,请问带过关要缴纳多少关税,是按百分之几缴纳的,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54号公告,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 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征收进口税。电脑税率10%,具体征税额请以现场评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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