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481]
问题标题:国外寄送的纯露申报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美国的网站上购买了三瓶纯露,我在海关的网站上查询应该是属于精油水馏液的分类,一共价值56美元,1.5公斤重,请问可以做为个人物品申报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您提到的物品是否可以进境,请向我国进出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