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0479]
问题标题:我上个月从美国回来的,现在在亚马逊购买总价值5000人民币以下的商品,自用的,是否免税?
问题内容:您好!我上个月刚从美国回来,现在在亚马逊购买总价值5000人民币以下的商品,我自己用的,是否免税?“收件人”是否必须是我本人的名字(与护照相同)?“收货地址”有要求吗?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国家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制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包裹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制,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办理通关手续。若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也可以直接咨询12360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