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8513]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退运的问题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你好: 我司2011年有几批次产品(焊丝)出口到巴林货款已收、退单均已退回我司,巴林客户在使用后认为有问题要求我司换货,从出口到现在已有近一年时间。请问老师可否换货?另海关对换货有时间要求吗?具体时间是多少?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如下:建议原出口货物的退运以“其他”的方式申报,之后提供的出境货物应以"无代价抵偿"来报,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