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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邮递音箱[178973]

问题编号:[178973]


问题标题:邮递音箱


问题内容:从德国亚马逊上购买的canton的5.0音箱,价值580欧元,经过dhl快递入境,请问需要纳税多少?该物品是不是不可分割的?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规定,如属于18020600项下的音箱,则完税价格为1000/个,按 20%计征入境税。上述音箱是否不可分割,需要由入境地海关快件监管或通关部门的关员根据该商品的实际报验状态判定,网上不便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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