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海淘自用儿童安全座椅
问题编号:[182365] 问题标题:海淘自用儿童安全座椅 问题内容:你好!我是宝宝妈妈,最近想给宝宝从外国的网站买安全座椅回来.几个妈妈想要拼单,因为这样运费会便宜一些.请问三个儿童安全座椅会不会被退运啊?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规定,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儿童安全座椅不属于海关总署2012年15号公告列明归类商品,其税率为10%。具体完税价格由入境地海关审核确定。上述商品的完税价格如超出限额,则应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