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6127]
问题标题:维修物品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我司在中国设立了一个国际品牌箱包的亚洲产品维修中心,可以修理该品牌的箱包。请问如果修理的产品不是中国产的商品(比如货物原产国是意大利,韩国消费者在韩国购买了该箱包,现在由于使用中的损坏为了节约成本想送到中国的维修中心修理),请问这类维修物品的进口和出口怎么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盼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复:海关根据实际合同确定具体监管方式,如是修理合同,按照“修理货物”的方式申报。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四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