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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国外网站购东西进境自用,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货物?

问题编号:[182299]问题标题:在国外网站网购东西进境自用,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货物?问题内容:在国外网站网购东西进境自用,是属于个人物品的还是货物?怎么交税的?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以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达到起征点的按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完税价格表》确定税率和完税价格后进行征税。您在通关中遇到问题可以提供分运单号,直接咨询12360服务热线。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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