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9201]
问题标题:个人邮递物品
报关员教材问题内容:朋友从美国发了个旧的IPHONE的3GS给我,按照海关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不是应该1500*10%,收150块吗?我在论坛上看别人都说是150块的税,为什么我今天去交交了600块。我想问下收的合理吗?别人收150而我收了600.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规定:邮递进境物品,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海关总署令第47号)及2007年第25号公告的规定,手持移动电话(手机)征收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的标准是:税率为10%,完税价格15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每台手持移动电话要征收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150元人民币。若所买手持移动电话的实际价格(以发票价格为准)相差悬殊达到3倍(或1/3)及以上程度的,经现场科级领导同意,可按物品的实际价格计征税赋。 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具体情况你可以咨询上海浦东机场海关快件处,电话68841118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