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443]
问题标题:中国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能否免税带入物品?
问题内容:前次提出自己的戒指由国外宾馆寄回是否需要交税,得到积极的回复,非常感谢! 但是,由于戒指是在十年前买的,只保有保证书(上有日期和地点和货型编号),发票已经遗失.已经把有关材料提供,但海关坚持要原发票,我该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证明是否能帮助我的戒指免税通关邮寄? 再次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由现场海关认定您所询物品是否为原带出物品,以其解释要求为准。留学人员连续在外每满180天(其中留学人员和访问学者物品验放时间从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准予免税携带《中国籍旅客免税物品限量表》中价值人民币1000─5000元中的一件。超出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予征税。留学生免税物品通关需凭所持护照和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本人毕(结)业证书办理验放手续。以上内容仅供参考,通关时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