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553]
问题标题:从台湾购买自行车带回长沙
问题内容:您好!我去台湾旅游,购买一辆giant公路自行车(自用),准备同机带回长沙,请问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缴纳哪些关税以及税率多少。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07年第72号公告及其它有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物品,须填写申报单,向海关书面申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旅客携运进境属于国家规定的20种应税商品,仍应予以征税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