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407]
问题标题:加工仿名牌外形的产品
来源:报关员培训网问题内容:海关领导: 你好!我工厂要加工一批家电,其外形是仿外国名牌的。我认为这样做可能违法,但是下单的客户说只要不用其原来的商标就没有事。我还是不放心!所以想问问领导,是否能这样做?我也查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此类产品是没有备案“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的。这样是不是所仿制的产品外形与名牌商品的外形一模一样,可是商标不用名牌的就不违法了?就可以正常办理通关手续了.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对你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如相关产品的外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则海关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相关知识产权的货物进行查处。